教育津貼︱幼兒中心家長津貼 將增至$1000不設資產審查 即睇申請方法+發放方式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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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布時間: 2023/11/26 12:25

最後更新: 2023/11/26 12:39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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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幼兒中心家長津貼」(下稱「家長津貼」)資助家長繳付幼兒中心服務費用,以紓緩家長的經濟壓力,對象為正接受全日制資助幼兒服務幼童的家長。政府由明年4月起,「家長津貼」由每月最多600元提高至1,000元,適用於所有受政府資助的獨立幼兒中心及附設於幼稚園的幼兒中心,即刻睇睇如何申請!

申請資格

對象適用於現正接受全日制資助幼兒中心服務的家長,家長可經所屬全日制資助幼兒中心提交 「幼兒中心家長津貼」 申請,無需入息審查。

另以下人士無需再額外申請「家長津貼」,包括:

  • 正領取綜援計劃下的照顧兒童津貼,幼兒中心月費已全數由綜援支付
  • 已獲其他政府資助而無須支付幼兒中心月費的家長,例如已獲「幼稚園及幼兒中心學費減免計劃」全數月費減免

申請方法

如欲申請「家長津貼」,申請人需填妥夾附的同意書並經幼兒中心交回社署辦事處。按此查閱可供申請的「家長津貼」的資助獨立幼兒中心及附設於幼稚園的資助幼兒中心名單。

發放方式

社署會將「家長津貼」金額直接發放到子女入託的幼兒中心,直接資助幼兒的每月月費,直至幼兒離開全日制資助幼兒服務中心為止。若幼兒期間轉至另一間資助幼兒服務中心,「家長津貼」會隨之轉至新幼兒中心並繼續發放。

惟若幼兒在同一個月內先後入託不同幼兒中心,該月的「家長津貼」只會發放到第一間幼兒中心,家長不會在新入託的幼兒中心一個月份的津貼。

責任編輯:王明芳